根据《我校强基计划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2021年9月17日,经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补入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选拔,结合强基计划的培养目标,综合考察学生的兴趣志向、学业表现、学术潜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情况,确定选拔补入强基计划的学生名单, 现予以公示。选拔补入的学生应按照强基计划相应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进行后续课程的修读。
公示期从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0日17时止。对选拔补入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务部门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地点:理科楼LE611,电话:65678375)。